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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10-13 15:00: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银河集团186net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银河集团186net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银河集团186net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温医大〔2014〕6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银河201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

(一)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万元/生·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2014年国家下达给银河的名额为初步预计为66人,其中博士3人,硕士63人。奖学金名额待正式文件下达后,另行通知。

(二)卓越奖学金:博士、硕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3万元/生·年,申请卓越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在2014年度以第一作者(按照自然排序)身份发表文章并被SCI收录,单篇文章影响因子大于5.0以上,且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及通讯作者单位须为“银河集团186net”。

(三)光华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人,1500元/人;二等奖学金8人,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22人,500元/人;新生奖学金10人,500元/人。

光华奖学金在总金额维持不变的条件下,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可以根据参评同学情况,单项名额做适当调整;研究生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光华奖学金(不包括新生奖),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在硕士阶段、博士阶段可各申请一次。

(四)社会奖学金:

“生物药械、豪森药业”奖学金:特等奖学金 2人,5000元/人;一等奖学金1人,2000元/人;二等奖学金1人,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2人,500元/人;

“康泉奖学金”:特等奖2人,4000元/人。

(五)学业奖学金:

博士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5万元/生·年; 二等奖1.0万元/生·年。

硕士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万元/生·年;二等奖0.8万元/生·年。

二、申报对象

(一)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自2014级研究生开始,老生不实行该政策。硕博连读学生享受一等博士学业奖学金,推免学生享受一等硕士学业奖学金。其余的2014级研究生原则上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获奖者由各学院根据本院研究生的实际招生情况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无需学生个人申请。

(三)2014级硕士研究生新生中,初试成绩中英语与政治总分排名为前10名的学生推荐为光华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获奖者,由学校根据学生初试分数确定并公示,无需学生个人申请。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无资格申请研究生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3、未按时注册;

4、保留学籍、休学或延期毕业期间;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申请者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的,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申请研究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思想觉悟高,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学习成绩

1. 英语通过六级或六级总分达425分以上;

2. 学习成绩优异,已修课程加权平均分不低于75分。

(三)科研能力

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科研能力主要从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译著、主持科研课题、科研成果获奖、参加学术科技竞赛、参加学术会议、获得发明专利等方面进行考评。

申请博士国家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发表的文章被SCI收录,且单篇文章影响因子大于3.0以上;

2. 出版本学科专业领域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以上;

3. 独立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且经费进入学校帐户;

4. 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以上。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参加核定培训年限为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 已取得有效注册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 临床技能表现突出。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银河集团186net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并附六级成绩单,课程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学术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等附件材料(申请材料按照申请表中所填写的顺序排序),报导师签字推荐后于10月1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初评。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评。评审结果应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学生的材料10月23日前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公室。

(三)学校审定。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申报材料,提交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将评审结果10月28日前将材料提交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申诉处理(公示期内)。如果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根据《银河集团186net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银河集团186net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银河集团186net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版)》,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向全院研究生和导师公布,并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各学院在评审前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各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及评审章程规定的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奖助学金)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公示、资料报送等工作。

(三)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评审工作,进一步明确奖励导向,充分发挥研究生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民主程序进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各学院要对申请人科研成果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成果真实有效。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上级部门尚未正式下达文件,请各学院按照学术型与专业型研究生分类排序,不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程序公示并上报申报者名单;其他各类奖学金均需要在学校层面联评,各学院需要将申请材料初审、排名并进行公示,然后上报相关材料。

六、材料报送

(一)《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名单》,主任委员签字学院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二)《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主任委员签字学院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三)学生个人的《银河集团186net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材料、学生个人申请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四)《银河集团186net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银河集团186net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五) 相关材料需严格按照《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的要求规范填写打印,于10月2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yjsy0577@163.com,纸质版交同心楼617。联系电话:0577-86699232。
银河集团186net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