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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录取为博士的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上交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6-03 11:08: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按照相关规定,请以下情况的研究生交回就业协议书。 1、硕士毕业生中凡被推荐为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2、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者。(未签约者直接交回空白协议书,已签约的同学需与原单位解约后上交解约同意书及协议书。)

考取博士的研究生务必同时上交考取院校出具的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否则不能正常寄送档案。

办理时间:即日起至6月10日 办公时间

办理地点:茶山校区同心楼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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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