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9-18 10:08: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相关学院:
根据社保局统一安排,银河2013-2014学年大学生医疗保险投保工作现已启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及投保原则
1、参保对象:在校学生(含2013级新生及校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已经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无需参保大学生医疗保险。
2、投保原则:遵循自愿原则,学校积极鼓励学生投保。
二、缴费标准及医疗待遇享受期
按个人承担50元(保险费全额为170元/人,其中财政补贴120 元/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医疗待遇享受期。
三、符合低保标准的学生,可免费参保。
免费参保对象: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困难家庭救助证》、《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家庭中的大学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大学生;孤儿。需提供持有效期内(2013年9月有效)的证件复印件或关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
四、投保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投保:
1、茶山校区:时间
2、学院路校区:时间
(二)电子信件投保:
1、参保研究生以附件形式发送附件1《银河集团186net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明细清单》至yjsy0577@163.com,信件题目务必注明“学号+姓名+研究生社保”,发送成功的同学会有自动回复,请不要重复发送。过期不予受理。(注:因我们使用软件自动下载附件并汇总,请各研究生务必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不要以正文形式发送)。
2、投保时间:2013.9.18—2013.10.7
3、缴款方式:银河将于
4、注意事项
(1)投保以保险金额批扣成功为准,银行卡因余额不足而批扣不成功的同学,银行不再另行批扣,视为投保未成功。
(2)免费参保学生:根据社保局要求,免费参保学生今年需先上缴保险费用(50元/人),待低保证明审核通过后,再将费用返还。符合低保标准免费参保的学生须注明“低保”。
(3)在温州地区已经参加过社保,视为续保学生,需在《银河集团186net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明细清单》上填写人员编号。
(4)第一次在温州市投保的学生,需要在清单备注栏注明“新保”,
(5)逾期未办理者,请学生自行与社保局联系。
六、其他
银河集团186net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