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08-18 14:15: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相关学院:
为引导和支持研究生从事创新性的科学研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1)129号)文件规定,银河推荐申报省创新项目为6个(自然科学类),现将银河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在校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且保证毕业前能完成创新项目研究。每位研究生最多能申报创新项目一项。(创新项目的申请每年受理一次,原则上要求研究生毕业前完成研究任务。2011年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时间一般为2012年6月,拟于2012年6月30日前毕业的研究生不建议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科研能力;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创新项目1项,已主持创新项目的不再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为具有创新性的基础研究或应用性研究课题,选题有较好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3)鼓励研究生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申报创新项目,但照搬导师已立项科研项目的将不予资助;
(4)有能力冲击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预期成果有较好开发应用前景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
(5)申报者导师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近三年主持高水平科研项目和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论著),曾经指导研究生获得优秀学位论文者优先考虑。
(6)保证毕业前能完成创新项目研究。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名额:各学院重点推荐申报一项。
(2)项目申报人根据要求填写《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导师签署相应的意见,于9月2日前将纸质材料连同电子材料交到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
(3)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本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排序后再将申报资料于2011年9月10日前送至茶山校区行政楼617室。材料包括:《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学院推荐表)》1份,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yjsb0577@163.com。
(4)在各学院择优申报的基础上,由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按省厅规定的限额进行联评。
(5)研究生部根据评选结果,于2011年9月20日前上报省学位办。
四、项目管理
按照《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3、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